推广 热搜:

吉林一截瘫男子服刑期间感染HIV,律师:监狱要对失职行为承担责任具体真相是什么

   更新时间: 2025-02-25 19:02  发布时间: 3小时前   2200
核心提示:界面新闻记者 | 吕雅萱吉林一截瘫男子赵某在监狱服刑期间感染艾滋病病毒,他向监狱提起约820万元国家赔偿,目前在最高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的支持下,获得10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这起国家赔偿案件在近日引起关注。2025年2月21日,赵某的哥哥告诉界面新闻,赵某即将在3月初刑满出狱。相关

界面新闻记者 | 吕雅萱

吉林一截瘫男子赵某在监狱服刑期间感染艾滋病病毒,他向监狱提起约820万元国家赔偿,目前在最高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的支持下,获得10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这起国家赔偿案件在近日引起关注。2025年2月21日,赵某的哥哥告诉界面新闻,赵某即将在3月初刑满出狱。

相关司法文件显示,赵某出生于1973年,今年52岁,吉林省吉林市人,腰部以下截瘫。2008年,赵某伙同他人抢劫、故意杀人(未遂),被公安机关抓获。2009年1月,赵某进入吉林省四平监狱服刑。

2009年、2010年,赵某因膀胱造瘘术、双脚溃烂,先后在吉林省监狱管理局中心医院(即吉林省新康监狱)治疗,在这两次治疗期间,他的HIV抗体检测均为阴性。

转折发生在1年后。2011年6月,赵某因吞金属异物在吉林省监狱管理局中心医院治疗,期间被检测为HIV抗体阳性,后被吉林省疾病控制中心确认感染艾滋病病毒。

据国际医学界的科学证明,艾滋病病毒会通过血液传播、性传播和母婴传播三种途径传播。

赵某的哥哥对界面新闻说,在一次探监中,赵某告诉他自己得了艾滋病,他很惊讶,去找监狱方问弟弟怎么感染的,“监狱说也不知道怎么感染的,但是确实是染上了”,赵某的哥哥认为监狱方应该给一个说法,于是开始去各个部门单位反映情况。

2014年,赵某以四平监狱怠于履行监管职责,致使其在该监狱服刑期间感染艾滋病病毒为由,请求国家赔偿。随后,四平监狱作出不予赔偿决定。

赵某不服,向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仍然被驳回。赵某仍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诉。2018年,最高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指令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重新审理本案。

据相关司法文件,赵某在四平监狱服刑期间,多在该监狱内部医院进行监管治疗。此间,在赵某监管病房(多为单独房间,有专门护理人员)对门房间进行监管治疗的服刑人员赵某伟,在2004年检测感染了HIV病毒,赵某伟有到赵某房间与赵某聊天、下棋及抱赵某如厕情况。另据赵某相关病例体现,其在相关监管医疗期间无输血记录。

2019年,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重新审理认为,四平监狱存在监管过错并应承担一定赔偿责任。相关证据表明,四平监狱虽然告知赵某伟及赵某伟的护理人员(亦为服刑人员),不允许赵某伟到其他房间与其他人员接触,但在实际监管中,四平监狱并未对赵某伟出入赵某的房问加以严格管理及有效阻止,以至于在赵某伟具备传染条件的情况下,与赵某形成接触,并造成赵某被感染艾滋病病毒的损害结果。

赵某的哥哥告诉界面新闻,由于赵某截瘫,监狱在当年委派了另一名服刑人员王某护理赵某,据他了解,赵某检测出感染艾滋病之后,王某也被检测出艾滋病,“我去探监的时候也能跟王某碰上面,他意思就是我弟弟传染给他的,”赵某的哥哥说,“但这三个人谁传染的谁,说不清。”

《传染病防治条例》规定,司法行政机关对在监狱中执行刑罚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应当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防止艾滋病传播。《吉林省监狱系统艾滋病预防控制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全省监狱内的HIV感染罪犯和AIDS(艾滋病发病期)病犯,集中在省局中心医院(新康监狱)艾滋病监区进行集中隔离关押治疗,在局中心医院实现收治能力前,在本监区进行集中隔离关押治疗。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认为,本案四平监狱存在怠于履行监管职责情形,对赵某感染艾滋病病毒存在监管过错,该过错与赵某的损害结果之间存在一定因果关系,四平监狱应根据其过错对结果所起的作用,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但赵某感染艾滋病病毒的根本原因系由他人传播,主要责任在于传播者。而赵某亦未拒绝与进入其病房者接触,其自身亦有一定过错,故应减轻四平监狱的赔偿责任。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酌定,由四平监狱向赵某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10万元,驳回赵某的护理费、释放后继续治疗和营养费、可能引发其他疾病的相关医疗及器械费等其他国家赔偿请求。

赵某的哥哥告诉界面新闻,10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已经执行完毕,但他要求增加赔偿人身损害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共约830万。不过,最高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在2019年认为,上述判赔正确,赵某刑满释放后可能发生的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尚不能确定,可在实际费用发生后另行主张。

监狱方该承担什么责任?

针对赵某在监狱服刑期间感染艾滋病病毒一案,结合法院已查明的事实及法律依据,监狱管理方及相关工作人员可能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广东知恒(北京)律师事务所贾德民律师对界面新闻分析,根据《国家赔偿法》第3条和第7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造成公民身体伤害的,受害人有获得赔偿的权利。因此,四平监狱作为赔偿义务机关应承担行政赔偿责任。

同时,根据《监狱法》第14条,监狱负有保障服刑人员人身安全的职责,四平监狱可能面临上级行政机关的整改要求或通报批评,涉事监管人员可能会被通报批评、警告、记过、降级、撤职或开除。

另外,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12条第2款,个人因有关部门违法实施的行政管理或者预防措施受到损害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此案中,监狱方明知赵某伟感染艾滋病病毒,仍未有效阻止赵某协助赵某伟如厕、日常接触等,监狱机构属于违法实施行政管理或预防控制措施,就此,赵某有权提起行政复议或诉讼。

监狱工作人员还可能因为涉嫌渎职犯罪需要被追究刑事责任,贾德民分析,根据《刑法》第397条公职人员玩忽职守,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监狱法》第14条“……监狱的人民警察有前款违法所列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有证据显示直接责任人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如未执行HIV筛查、未隔离已知感染者赵某伟等),赵某家属可以向检察机关举报监狱工作人员涉嫌渎职犯罪,要求立案调查。

民事责任方面,贾德民律师分析,根据《民法典》第1165条过错责任原则,四平监狱怠于履行监管职责,与赵某感染艾滋病病毒具有因果关系。赵某可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支付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法院可能参考“过错比例”判决监狱承担部分费用。但艾滋病潜伏期未纳入国家伤残等级,法院可能需参照类似疾病或自由裁量。

该案代理律师朱爱民也对界面新闻表示,艾滋病没有被列入国家伤残等级中,国家赔偿金额如何计算是目前该案不明晰的部分,最高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书中,也提及“目前对艾滋病潜伏期情形未纳入评残范围,而艾滋病潜伏期及发病期的状况亦较为复杂,故本案亦不能参照某一伤残等级予以赔偿”。

赵某的哥哥称,艾滋病病人需要特殊的照料环境,弟弟出狱后,家里的经济情况无法承担弟弟的后续治疗和护理费用。目前,他在跟监狱方协商,等弟弟出狱后,由监狱把弟弟送到医院住院治疗,并计划在弟弟出狱后再次申请国家赔偿。

 
反对 0举报 0 收藏 0 打赏 0评论 0
 
更多>同类资讯频道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频道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鄂ICP备202001548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