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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用生态环境法典守护生态文明今日资讯

   更新时间: 2025-04-28 05:04  发布时间: 12小时前   1190
核心提示: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正在向我们走来。生态环境法典草案于4月27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首次审议。继民法典后,我国将迎来第二部法典。编纂生态环境法典,是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重大举措,也是党中央作

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正在向我们走来。

生态环境法典草案于4月27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首次审议。继民法典后,我国将迎来第二部法典。

编纂生态环境法典,是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重大举措,也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法治建设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总结编纂民法典的经验,适时推动条件成熟的立法领域法典编纂工作。”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编纂生态环境法典”。

那么,在目前《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已经实施多年之后,我们为什么还需要一部生态环境法典?法典和普通法律的区别在哪里?

从政治意义上说,近年来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绿色发展”“美丽中国”等内容陆续被写进党章和宪法,上升为全党意志、国家意志,有必要以“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的法治保障。生态环境法律的法典化,将为高质量社会经济发展提供系统、稳定的法律依据。

从立法层面上来说,有必要改变目前生态环境领域的分散的单行法林立的局面。我国目前生态环境领域的法律多达30多部,形成了1部《环境保护法》+N部专门法律(《长江保护法》《黄河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等)的法律格局。

要看到,这些法律立法年代跨越几十年,其中立法思想、法律术语、法条表达不尽统一,难免出现法律内容交叉、重叠,乃至矛盾的问题,这增加了环境保护的工作成本,提升了职能部门执法的难度,也会抬高企业、公民守法用法的成本。所以,有必要通过法典化,予以完善规范,以体现生态环境法治建设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从法典编纂的角度上说,法典是法治文明的重要标志和制度缩影,在民法典之后第二部法典的出台,正是中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里程碑。有别于普通立法,法典的最大特点就是集成化、成体系、前瞻性,蔚然大观,既是对已有法律、法规的总结、积淀,也是一个民族以更宏阔视野对相关领域制定愿景。

所以,相对之前的部门立法,生态环境法典的体系更完备、视野更宏大、条理更清晰、规定更统一:全文1188条的法典草案分为总则编、污染防治编、生态保护编、绿色低碳发展编、法律责任和附则编,规定了生态环境领域的重要法律原则和基础性、综合性、普遍性法律制度,生态环境法典以法典化的形式保障绿色发展、守护美丽中国、为子孙后代谋生态福祉。

“有典有则,贻厥子孙”,生态环境法典的编纂是中国法治史上的大事,也是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大事,社会期待着这一部重磅法典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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